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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、電視都有報,上次投票時,因被人檢舉亮票,惹出紛爭的林青霞,這次又出錯了。林小姐面對媒體,說她很小心,要確定章有蓋好才出來,所以花了很久的時間,對後面排隊的人不好意思。結果林小姐努力認真蓋的是自己的私章,所以成了廢票。這消息見報後,才又赫然發現許多人也犯一樣的錯,如龍應台、張庭。這些在報上都有批露。(中國時報 選票蓋私章成廢票 龍應台:我真是傻妞聯合新聞網「廢票聯盟」… 龍應台糗爆


唉……這些人投錯票,我們就當情有可原吧!一則年紀大了,所以比較糊塗。再則因為不在國內或很少投票,所以不知道相關規定。不過看到這樣的新聞,不禁讓我想起多年前協助選務工作,遇到的兩件事。而這兩件事的主角竟然都是年輕人(而且不像是第一次投票的年輕人)。一位是走進圈票處後,出來問:為什麼沒有原子筆?要筆幹嘛?我要簽名啊!哇勒!不能簽名啊,簽了名就變廢票。另一位差點犯與林小姐、龍小姐、張小姐一樣錯!他問我們他的印章要蓋在那!還好他問了,趕緊告訴他不能蓋印章,要用圈票處裡的戳記。


當時我是不太能理解,為何年輕人會弄不清楚怎麼投票?這兩天看報導,好像搞不清楚的人還蠻多的!(我是不明白,不是說要秘密投票嗎?蓋了私章怎麼秘密投票?這不該是淺顯易懂的道理嗎?)所以我們的民眾確實需要再教育。林青霞也說她的錯可以當負面教材。以後選舉前,是不是都要舊事重提一下,來教育民眾如何投票?(衹是這樣對林小姐不好意思,要把她的糗事三不五時翻出來說!)我也在想,之前提到2010年台北市要再選市長時,讓學生進行假投票。是不是要向戶政機關借用整套的投票設備(圈票處、戳記、票匭),讓學生很有臨場感地實地演練一遍,這樣也可避免等真有投票權時,又有人蓋上私章!


還有一件事我覺得不妥!就是電視有把林小姐那張蓋章的選票拍出來。當然這有驗明正身的作用,確定林小姐真是蓋錯章了。但是林小姐如何投票,不論是投幾號,或者有心無意投成了廢票,應該都是她的投票秘密,不應該被洩露出來。而且從投開票流程,會有林青霞投廢票的消息傳出,就是投開票所裡的人有心、故意洩露的,何況還抽出林小姐的選票讓大家拍攝。這是很不應該的。聯合報有報導:「無效票上報》洩個人秘密 中選會要查」但報導裡說,中選會表示這並不違法。我非法律中人,不敢說這違不違法,但無論如何,洩露他人的投票秘密,是不對的。那個投開票所的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難辭其咎。我認為中選會應該要處理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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