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天發生一件事,讓自己很「悶」。思量要不要寫在部落格,尤其我在無名小站的部落格有學生會來看。這件事學生不需要知道,甚至不知道比較好,不過仍決定把事情及感受寫下來,留個紀錄,也算給自己的「提醒」。

我今年國二(八年級)的班有兩班,A班和B班。那天教務主任找我,目的在告知三年級的配課。主任說,由於我和A班的導師有些不愉快(誤會、過節,隨便怎麼說),那導師反應希望我不要教他們班,所以升國三後,我就不要教了。而主任覺得,一個年級不要衹教一個班,至少要教兩個班(對我而言,這是一個奇怪的想法), 所以我連B班也不要教了。主任說,她今年把老師分成兩組,一組教國三,一組教國二,明年(下學期)我就專教國二,教三個班,另外再上國三的地科。

主任說我跟那導師有不愉快(誤會、過節)時,我說我不知道我們之間有什麼。我還真不知道,我到底那裡惹了這個導師,我們之間有什麼不愉快(誤會、過節)。那對我而言,這不是無妄之災嗎?這又再度證明,我實在神經太大條了,連在那裡得罪人都不知道。我「悶」的原因之一,是怎麼搞出一個自己莫名其妙的不愉快(誤會、過節),然後因此沒辦法教A班。而這也是我感到不可思議的地方。導師考量班上的師資,不是應該以這老師教得好不好?學生能不能接受?學習情況如何?為考慮嗎?怎麼會把私人的情緒放進來?假如我知道我跟那導師有什麼不愉快(誤會、過節),難道就可以因此拒絕教那個班嗎?這樣我的教育良心、教育專業在那裡?我們不是應該把學生受教權放在第一位嗎?

讓自己很「悶 」 的另一個原因是,這兩個班裡,我跟B班的互動比較好,他們除了成績比較好外,學習情況也愈來愈好。本來不敢問問題,現在都會問了。前兩天學生林在Yahoo即時通問了我十一題,還問我這兩天何時在線上,要來問問題。學生曾也不再覺得我很凶或很討厭,也不怕成績差、問題笨,會來問問題。結果在主任奇怪的想法(至少要教兩個班)下,沒有教A 班,連帶這個互動良好的B班也沒得教了。沒教B班,我真地覺得好可惜,好可惜。我相信,如果國三再給我上,他們班成績一定會更好。事到如今,也衹能想地科有沒有機會教他們班了!

教書二十多年,我從來沒有挑過學生,沒有指定要教那個班,不教那個班。結果竟然是在這種情況下,放下自己學生沒有帶到國三,實在令人「氣悶」。木已成舟,無法挽回。反正就是好好教下學期的二年級,拿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。同時,也希望自己早日不要再那麼神經大條,至少要知道是那裡得罪人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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