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週日下午到城市舞臺欣賞屏風表演班第卅九回作品《合法犯罪》。我原本習慣在星期六晚上看表演,但當初以為週末有事,所以改買週日。結果昨天根本沒事。不過也沒關係,時間不是重點。
在現代科技昌明的時代,舞臺劇也會大量運用現在素材,多媒體聲光效果,大概是現在舞臺劇必備的元素,我也不知道這算好還是不好,或者無所謂好壞,運用存乎一心。昨天舞臺上除了後方是個大螢幕外,還會吊下大小不等、不規則的螢光幕。上面配合劇情,會出現人物簡介、棒球比賽、各種風景、……等等。有兩幕,演員坐在仿摩天輪、大怒神的道具那,背後是螢幕,顯示摩天輪、大怒神的風景,演員說話、動作,彷彿就在坐摩天輪、大怒神的樣子,而旁邊另一個螢幕,就是實際坐摩天輪、大怒神的錄影。這樣也算虛實交錯(雖然錄影也該算是虛,但比演員的動作實)。我想如果沒有這些影音設備,舞臺設計者還是會有辦法呈現想要的效果,或者換一種效果來表現。但在現在科技下,似乎唯有用這樣的影音才算正道。還是那句,我不知道這樣好不好?
這齣戲因為主軸是件謀殺案,因此戲裡有著推理的過程。看著戲裡李國修(維基百科資料)先生飾演的警官,一一分析劇中人怎麼沒說實話,感覺很精彩。編劇的心思很細膩,甚至還會安排伏筆。覺得要在舞臺劇中安排伏筆,不太容易。本來看到李國修(維基百科資料)看到DV錄影帶中有人影,而找到破案契機,還覺得奇怪?因為某甲不是在DV拍攝後死亡的嗎?怎麼會有搬運他的屍體的影像。其實當時劇情已知,除了某甲外,還有某乙也已經死亡,那影像是關於某乙的,是自己疏忽了。而順著這個劇情發展,最後真相大白,一切合情合理,而且沒有故弄玄虛。就邏輯架構而言,本劇是非常扎實的。就推理劇或偵探劇而言,本戲是十分傑出的作品。
本劇有個地方怪怪的。記憶中,戲中所用的毒藥是「氰酸鉀」。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,那麼這東西是沒法當毒藥的。根據維基百科:「氰酸鉀」說明,氰酸鉀不易溶於水,也僅微溶於乙醇,所以沒辦法像劇情所演的一樣,放在啤酒中下毒。而依據百度百科:「氰酸鉀」,氰酸鉀的毒性很低,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要服入30~40克的氰酸鉀才會導致死亡,這樣也沒辦法加入啤酒裡下毒。如果是我記錯了,或是如百度百科所說,所謂的【氰酸鉀中毒】,多指【氰化鉀中毒】,也有問題。根據百度百科:「氰化鉀」,它易溶於水,但微溶於醇,這表示加入水裡,比加在酒裡好。更重要的是維基百科:「氰化鉀」裡提到:「一旦攝入100–200 mg的氰化鉀後,意識會在1分鐘(甚至10秒)內喪失,這取決於身體的免疫力的強弱和胃中所剩餘的食物的多少。在之後的45分鐘左右內,中毒者會陷入昏迷或深度睡眠。」這表示,氰化鉀中毒者沒辦法像戲裡演的那樣,中毒後還可以跟人講很多話,還能扭打。
本劇的一個重要衝突點,是在歷經辛苦的偵察後,竟然發現與自己共同辦案的夥伴是凶手。在戲的最後,菜鳥警察還因此跟老警官有段對話,顯露法律、道德、人性上的衝突。但以我粗淺的法律常識來看,指稱某警官是殺人凶手,是有問題的。因為在警官動手毆打被害人之前,被害人已喝下含氰酸鉀(氰化鉀)的啤酒,已是「被殺」了,警官無法再「殺」一次。即使法醫沒有指稱頭部傷痕是搬運屍體時留下,而是生前受傷,那也不見得是致命傷。不是致命傷,哪來的殺人事件?戲裡不也說了嗎,被害人被毆打後,一開始衹是昏倒,不醒人事,沒有斷氣啊。再退一步說,除了警官的自白外,呈現的證據都顯示被害人死亡與警官無關,那麼在法律上,警官自然沒有犯殺人罪。
戲裡還蜻蜓點水地帶到父女親情,夫妻相處。不過因為不是主軸重點,所以都若有似無地輕輕帶過。整齣戲,講起來邏輯架構十分完整嚴密,劇情安排也算迭有高潮,戲很長,連中場休息二十分鐘,差不多三小時,但看來緊湊,不會覺得冗長。而在看戲過程裡,讓自己最吃驚的是,戲裡的人幾乎全部在說謊!。而謊話說得那麼自然,感覺那麼實在又合情合理。當然每個人說謊都有理由原因,都在保護著某件事,也好像都情有可原。衹是這不禁讓自己在想:我們是不是原本就生存在一個謊言的世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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