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續討論發表在Mr./Ms. Days (MMDays) - 網路, 資訊, 觀察, 生活的文兩篇文章:「教育柏拉圖: 誰的理想世界?」及「教育柏拉圖的迴響」,主要是針對讀者迴響的反應。


網友Yukie提到了沒有設備、裝置費時、著作權及平台的問題。關於設備及裝置費時已討論過了(教育柏拉圖之一:無名Yahoo痞客邦)。我們先談「平台」。網友tienlai提高雄縣曾建立平台,但因著作權的問題關閉。事實上,每家教科書出版商都有自己的平台,提供教學素材,也讓老師交換教案等等。除了「教育柏拉圖: 誰的理想世界?」曾提的WIDEKM外,教育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都有平台,例如:思摩特。但除了著作權之外,這些平台還有根本性的問題。


教學是非常個人的事。如何組織教材,如何傳達,每個老師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。您很合用的,對我不一定適合。所以同儕上傳一堆教案,對我而言恐怕都是空,因為不合用。網友hoamon提到「應該要求教科書業者,在銷售課本,提供可再利用的圖片、影音檔、文字檔供教師「再組合」。」,事實上這些事教科書商都做了(除了部編外)。hoamon提得好:「再組合」。書商還會提供製作好的投影片,但我從來不用,因為與自己的教學習慣、流程不合。我僅使用他們提供的圖片,放在自己的PowerPoint裡,甚至連廠商提供的Flash動畫,都不一定好用。面對如此個人化、私人化的教學歷程,一個數位教學平台能做什麼?我個人不知道(我個人是需要一堆素材,供我再組合)。我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在教學平台上發展出「殺手級應用」,而造福老師和學生,但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。


前面提到「再組合」。那麼老師要有意願、有能力、有時間去組合。。網友tienlai提到老師因雜務很多,沒有時間自編教材等等。tienlai說的都是實情,不過個人以為「時間」不是最大的問題,而是意願。我要先聲明,我不同意有自編教材的老師就是比較好的老師,就比較優秀。我有自編教材,那是為我上課方便。隨著我教學方式的演變,即使現在還是統編版時代,我也會用自編教材,因為順手。我也有很多雜事要做,但我花了約兩年的時間,把我的自編教材做完,包括上課講義、投影片等。所以我個人認為「意願」比「時間」重要,而「能力」?能當老師,一定有能力。


但想要組合的教材不合用呢?理論上是自己解決。但這牽涉到技術問題。我會自製Flash動畫,但限於能力,我的動畫互動性不足,都是簡單地用動畫「敘述」一件事。腦袋裡就算有想法,但因功力不足,無法自製,而在外面又找不到符合自己想法的。這方面,我不知道是不是政府或教科書出版商可以著力的地方。


最後是「智慧財產權」的問題。這問題很麻煩,因為著作權問題很複雜,不是這方面的專業律師也搞不清楚。當然我們當老師的,有一個自保之道,即網友bruce提到的「合理引用原則」。但一則,在課堂上課算合理引用,但把教材放到網路上與人分享,是否仍算「合理引用」,有很大的疑義。另外即使在課堂上,能否因「合理引用」就免除著作權爭議,其實也不一定,要case by case地看。一如Yukie所言,老師很難在製作投影片時,完全都是自己的作品,不會引用他人的圖片、影片、動畫。也因此我的作品就僅能敝帚自珍,不拿出來與人分享了。這問題的解決,是不是要靠修法呢?或者盡力推廣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3.0 通用版」授權,讓老師在教學材料製作上,無後顧之憂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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