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(2009.11.22)下午,到新舞臺欣賞由「天津人民藝術劇院」演出的《原野》。
會看這齣戲,大半是被廣告詞吸引。「全新手法重現經典」,什麼經典啊?「黃土古陶俑,莫札特安魂曲,以表現主義獨特美學觀點勾勒出的一場人生畸夢」我不懂表現主義,但對想表現的「人生畸夢」有興趣。所以就買票進場了。然後才知道,這齣戲是曹禺(維基百科資料、百度百科資料(簡體))先生1937年(哇!抗戰初起的那一年耶!)的作品,是他重要成就之一。而曹禺先生在維基百科裡被稱為「中國的莎士比亞」,可見他在戲劇方面的成就。衹是自己非藝術界人士,平常修養也不夠,所以之前不知道。
《原野》的故事內容是多年前焦閰王殺害仇虎的父親,害死仇虎的妹妹,霸佔了仇家的田產及仇虎的未婚妻金子(將其嫁與自己的兒子焦大星),並打斷仇虎一條腿及以土匪之名送他入監(註:焦閰王遺孀焦氏是仇虎的乾媽,而焦大星與仇虎是自小的玩伴),而現在仇虎又回到焦閰王家裡,引來一陣騷動。這該是個復仇的故事,但我沒有聞聞濃濃的復仇味道。給我印象深刻的,反倒是焦氏對媳婦金子的百般辱罵,這婆媳間的緊張關係。仇虎與金子舊情復燃,對愛情的嚮往追求,及面對未來的苦惱。還有焦大星知道金子偷情的對象是仇虎後的震驚,以及希望金子留下時的焦慮、懦弱。雖然仇虎最後殺了焦大星,但我不以為那是為了復仇,而是為了能與金子遠走高飛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