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(2008.08.05)中國時報有幾篇關於國高生談戀愛的報導,主要的有兩篇,第一篇是:「想有人陪 2-4成國高中生談戀愛」,第二篇:「師長別急著阻撓 請試著傾聽分享」,還有輔助、附屬的兩篇:「愛得過火…他差點燒了女友家」、「再找就有…面對分手習以為常」。報導裡提到:「台北市衛生局對中學生心情普測,發現近二成五國中生有戀愛經驗,高中職生則高達四成一;不過分手率都非常高,國、高中生分別為七成、八成一。國中生心智成熟度比不上高中職生,無法接受分手事實的比例達二成一,比高中生的一成六要高。」「受測國中生中廿四.六%表示有過戀愛經驗;高中職生則高達四十一%。有戀愛經驗者的心情感受中,「覺得談戀愛能有人陪伴我,讓我不寂寞」是最主要原因(國、高中生分別占四十三%、四十九%)。衛生局表示,不論大人是否承認青少年究竟懂不懂愛情為何,青少年在校園青澀時期談戀愛,仍是常見的現象。」
不知道自己的態度對不對,或者是否適合國中生,我個人對學生(國中生)談戀愛的態度是:不禁止,甚至會帶著一點祝福。我知道有老師會很在意學生交男女朋友,甚至會想辦法阻止。對這種作法我沒有意見,但我個人不這樣做。我的想法,十四歲和四十歲,十七歲和七十歲都有感情需要,都能夠談戀愛。對黃昏之戀,我們不應投以歧視的眼光,而該給予祝福,對年少青春戀曲,不也一樣?如果擔心孩子心智不成熟,涉世未深,那麼就從旁給予協助吧!當然我了解,感情的事旁人很難給予什麼勸告,特別是已陷入愛情裡,被感情沖昏頭,或者對感情過於痴迷、執著時。但也因為痴迷、執著,被愛沖昏頭,大人的阻止有用嗎?
我總以為有人喜歡自己,或者有人可以喜歡,都是幸福的事。當然如果要抬槓的話,您也可以提出許許多多情況,愛一個人多麼痛苦,特別是暗戀、苦戀時。也有好多時候,有人喜歡自己恐怕會帶來很多困擾。朋友,相信我,這些我都明白。但是有人喜歡總比沒人愛好吧!自己沒失去愛的能力總比冷酷無情好吧!所以當學生喜歡某個人,或被某個人喜歡,我都會笑一笑,給予祝福。當然如果他(她)們需要我的協助,我也樂於提供。是的!我承認,這是我個人的態度,而我不確定,這樣是否確實對學生比較好。